代表1/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1/3以上的董事,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議。股東會一般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會議提前通知的時間可以稍長一些,臨時會議一般解決公司緊急問題,所以提前通知不宜過長。股東會一般由董事長或執行董事主持,當出現這些人不履行職責是,代表1/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可以召集并主持股東會會議。如果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股東會是有限責任公司的最高權利機構,股東大會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權利機構,但是很多剛剛注冊公司的企業對于股東會召開的問題并不是很了解,這里小編就簡單為大家介紹一下,希望能幫助更多的投資者。
如何開股東會
我們按召集人、通知、議案、參會人員、召開、住持、表決、記錄、決議的順利來一一介紹。
(1)召集人
首次股東會由出錢最多的那個股東召集和主持,首次之后公司股東會的召集人就變成“董事會”或者“執行董事”了,這是很多人忽視的一點,因為初創公司,股東會和董事會都是一班人。但是身份不同,不能混同,一定得記住你作出某個行為時的身份,董事和股東所承擔的責任是不同的。
除此之外,代表1/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1/3以上的董事,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議。
如果有一天董事會或執行董事怠于行使召集人權利了,那么監事會或件事可以行使召集人權利,如果他們也不干了,則持有1/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行使召集人權利。
(2)通知方式
最大的問題就是通知,如果通知不到位,人家會認為股東會的召開程序違法,形成的決議可能被撤銷。那么如何通知到位呢,那就得事先約定清楚。如果你是根據工商局提高的模版修改的《公司章程》,你去認真的看一看,里面只有“通知”,可沒有說怎么通知的。正確的通知姿勢應該是怎么樣呢?打電話、微信、短信、發郵件、寄快遞、掛號信。
如何通知應當寫進《股東會議事規則》,短信、電子郵件、郵政快遞和掛號信都是可行的,一般最經濟的辦法就是“電子郵件”和“手機短信”,輔于電話提醒。當然還需要各股東寫明自己的電子郵件地址和電話聯系方式、住址等等,如有變更需要及時通知公司,否則視為已經送達。
(3)通知時間
提前多少天通知這個問題也要在《股東會議事規則》里面寫清楚。股東會一般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會議提前通知的時間可以稍長一些,臨時會議一般解決公司緊急問題,所以提前通知不宜過長。公司法給出的任意性規范是十五天,這顯然不大符合當下的經濟效率,所以股東可以自由約定,不管是定期會議還是臨時會議。
(4)通知內容
我想這是常識性問題,時間、地點、方式、會議召集人、會議主題(議題和議案)、參與人員、會議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都應當齊備。
(5)議題和議案
開會不是請客吃飯,不是喝茶聊天,需要有明確的議題和議案。議題和議案由召集人擬定,也就是一般由董事會或執行董事擬定,如果不是董事成成員或執行董事的股東也可以提出自己的議題和議案。議題和議案也是有提交時間要求的,不是開會當天才在股東會東突然拋出的,議題和議案應當讓參會股東提前知道,這樣大家才能有備而來,充分的各抒己見。
議題和議案一般隨會議通知發給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自己的議題和議案。
(6)參會人員
股東會顧名思義自然是全體股東參加,但是也可以讓董事或者高管人員列席參加,當然除股東或股東代表人之外,其他人是沒有表決權的。如果股東不能出席會議的,可以授權委托其他人代其參加,并根據其書面意見行使表決權。相應的委托授權手續需要提交給召集人,以確保股東會的法律效力。
(7)主持和召開
股東會一般由董事長或執行董事主持,當出現這些人不履行職責是,代表1/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可以召集并主持股東會會議。
股東會一般按照議題和議案逐項討論并表決,主持人應當提醒并給予每位參與股東對每項議題或議案充分發表意見,即使沒有意見發表也應當明確表示沒有意見或保留意見。
(8)會議記錄
股東會召集人應當指定專人做好股東會會議記錄,詳細記錄會議的召開過程和參會股東對每項議題和議案所發表的意見,并由全體參會人員(包括記錄人和列席的董監高成員)簽名確認,作為股東會重要文件予以保存。
(9)表決
一般事項: 股東會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對議題和議案的進行表決,參會股東根據各自持有的表決權對每項議案進行表決,一般情況下是少數服從多數。
特殊事項:如果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表決方式:可以舉手表決,也可以填寫表決票進行表決。如果是填寫表決票方式進行表決的,則需要唱票人和監票人。
(10)股東會決議
股東對各項議案表決完之后,就應當形成股東會決議,并由參會股東或股東代表人簽名確認,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公司文件。
筆者簡單總結了以上10項公司股東會應當關注的事項,初創公司雖小,但就像一個小孩子如果想要成才就得從小培養良好得行為習慣一樣,只有這樣日后才能有所作為。所以,公司應當從成立伊始,成養成良好得開會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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